禁伐補償可補償幾年?
花蓮縣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科長蔡樹芬表示,
禁伐補償計畫以1年為限,須每年提出申請,申請人應備齊
(1)土地登記簿謄本(第一類)及地籍圖謄本(2)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(3)如非土地所有人,
請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承租契約書等資料至土地所在之鄉(鎮、市)公所辦理申請。
申請時間:
案件申請:每年1/1~4/30。
案件檢測:每年5月~9月,初審通過之案件將送往縣市政府進行檢測。
撥付補償金:依照當地縣市政府作業時間,預計於每年9月30日前撥款。
土地買賣服務:TEL:0908239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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