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」已於115年1月16日正式上路
「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」已於115年1月16日正式上路,由原民會提供高達9.5成保證, 幫助族人解決原保地難以鑑價的貸款困境。 該方案由臺灣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及全國農業金庫承辦, 貸款利率約2.72%起,最高可貸1,000萬元,適用品項包含經濟產業與自建修繕住宅。 關鍵政策細節: 開辦日期: 115年1月16日起受理申請。 承辦金融機構: 臺灣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商業銀行、全國農業金庫。 主要貸款內容: 經濟產業貸款: 營運週轉金最高500萬元,資本性支出最高1,000萬元。 住宅貸款: 自建、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最高1,000萬元。 利率與保證: 族人負擔利率約2.72%(由原民會補貼1.28%),最高保證成數達9.5成。 諮詢管道: 可洽詢各地原住民族金融輔導員,或撥打原民會免付費諮詢專線:0800-508-188。 原民會經濟發展處長王瑞盈表示,本貸款金融機構承作利率為為4% , 原住民族人負擔利率為2.72%,差額由原民會利息補貼為1.28%。 貸款保證成數最高達9.5成,貸放總額度5億元。 方案核心內容 啟動日期 :115年(2026年)1月16日起受理。 服務窗口 :臺灣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全國農業金庫。 保證成數 :最高 9.5成 。 利率 :約 2.72% (按郵儲利率加年息1%機動計算),原民會補貼1.28%。 貸款金額 : 經濟產業貸款 :週轉金最高500萬元;資本性支出最高1,000萬元。 住宅貸款 :自建、自購及修繕最高1,000萬元。 貸款期限 :修繕住宅/周轉金最長7年;資本性支出最長15年;自建/自購最長30年。 原民會辦理首場「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業務」政策說明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