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原住民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的條件為何?

 問:非原住民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的條件為何? 


答: 繼續承租耕地、林地─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8條第1項:「非原住民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繼續自耕或自用者,得繼續承租。」 

承租自住房屋基地─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8條第3項:「非原住民在轄有原住民保留地之鄉(鎮、市、區)內設有戶籍者,得租用該鄉(鎮、市、區)內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做為自住房屋基地,其面積每戶不得超過0.03公頃。

非原住民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: 1. 繼續承租耕地、林地: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8條第1項,非原住民在該辦法施行前已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繼續自耕或自用者,得繼續承租¹。 2. 承租自住房屋基地: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8條第3項,非原住民在轄有原住民保留地之鄉(鎮、市、區)內設有戶籍者,得租用該鄉(鎮、市、區)內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做為自住房屋基地,其面積每戶不得超過0.03公頃¹²⁵。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,建議您直接向相關機關查詢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。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所幫助! (1) 非原住民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的條件為何? -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. https://www.shoufen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68&s=7285. (2)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-法規內容-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 - https://law.cip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121. (3)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§28-全國法規資料庫.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60026&flno=28. (4) 非原住民申請受贈與租用原住民保留地之條件? -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. https://www.shoufen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68&s=7286.

土地買賣服務:TEL:0908239009

土地買賣服務:TEL:0908239009


留言

熱門文章